問題線索處置是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執(zhí)法工作的源頭,關乎反腐敗成效。嚴格對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的審核,是確保處置精準到位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。下面,筆者圍繞以談話函詢、初步核實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情況,舉例介紹審核中的幾種常用方法。
從處置方式上審核
監(jiān)督執(zhí)紀工作規(guī)則第二十一條規(guī)定,線索處置分為談話函詢、初步核實、暫存待查、予以了結4類方式。這4類處置方式,分別對應不同的情形。實踐中,要通過認真分析研判,然后確定采取哪一種處置方式。如,2017年某市紀委收到群眾舉報該市某區(qū)委原書記、市委原副秘書長劉某與某房地產開發(fā)公司勾結,為該公司在變更容積率、免除出讓金利息等方面違規(guī)提供幫助的問題線索,決定對劉某進行函詢。函詢后,劉某表示不存在被反映的問題。承辦部門擬予以采信了結處理。
根據中央紀委對反映黨員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處置方式的有關規(guī)定,談話函詢主要適用于兩類情形:一類是反映的問題具有一般性,另一類是反映的問題比較籠統,難以查證核實。但群眾舉報的劉某上述問題線索,指向較為具體,涉嫌受賄、濫用職權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,有一定的可查性,且可能存在串供等情形,不宜采取談話函詢方式,故建議予以初步核實。后經過初核,相關線索查證屬實,劉某被立案審查調查。
從取證措施上審核
對問題線索采取初步核實方式處置的,實踐中需要通過談話、調取、查閱等措施收集證據。但個別基層紀委取證方式不合規(guī),或者過于簡單粗放,影響了證據效力和事實判斷。如,2017年某市開發(fā)區(qū)紀委將群眾舉報該開發(fā)區(qū)下轄某村黨支部書記借審批村民建房向村民索要錢財的問題線索,交由該村所在街道紀工委核查。街道紀工委核查組聯系該村民了解情況,因該村民在外地務工,承辦人員遂通過電話詢問,該村民心有顧忌,對被索要錢財一事予以否認。街道紀工委據此作出予以了結的建議,并報區(qū)紀委。其后,區(qū)紀委安排人員予以審核。
經審核發(fā)現,該村民的言證系關鍵證詞,直接影響該村黨支部書記違紀事實是否成立?!吨袊伯a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》第二十九條第(二)項規(guī)定:“收集證言,應對出證人提出要求,講明責任。證言材料要一人一證,可由證人書寫,也可由調查人員作筆錄,并經本人認可。所有證言材料應注明證人身份、出證時間,并由證人簽字、蓋章或押印?!苯值兰o工委通過電話詢問獲得的證詞,取證方式不合規(guī),其真實性存疑。于是建議由區(qū)紀委直接安排人員向該村民取證。其后,區(qū)紀委派出核查人員到該村民所在城市,進行面對面的細致詢問并現場制作詢問筆錄,該村民最終放下顧慮,據實指證。最后查實該村黨支部書記在審批村民建房手續(xù)時,向2名村民索要2.5萬元的事實,并查明該村黨支部書記對抗組織審查的其他事實。
從證據要件上審核
初步核實中取得的證據是否有效力、能否被采信,除了看實質內容外,還取決于證據形式是否符合法定條件。換言之,證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缺一不可,否則容易導致證據無效,既造成無用功,也影響后續(xù)的處理。如,2018年某市某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對下轄某街道黨工委書記錢某涉嫌受賄的問題線索進行初核。初核過程中,核查組對涉案苗木進行了兩次現場勘驗,形成了勘驗檢查筆錄,確定了苗木數額,作為擬立案審查調查的證據依據。
監(jiān)察機關在初步核實中可以采取勘驗檢查措施,但需嚴格依法進行。監(jiān)察法第二十六條規(guī)定:“勘驗檢查情況應當制作筆錄,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員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?!苯泴徍税l(fā)現,核查組制作的勘驗檢查筆錄,未見邀請見證人的內容,參加勘驗人員和見證人亦未簽名,不符合證據的形式要件,且兩份筆錄上所載的苗木數額相差較大,審核時建議核查組予以補正、作出合理說明或者重新勘驗檢查。
從問題點位上審核
隨著線索核查的不斷深入,一些問題可能不斷暴露。這個時候,要注意研究分析有關問題線索是否還存在盲點、疑點和漏點,是否具備深查的條件,從而恰當提出處理意見。如,2018年某市紀委核查組對市屬某事業(yè)單位未嚴格執(zhí)行“收支兩條線”規(guī)定、土地補償款去向不明的問題進行了初步核實。核查組認為,土地補償款一直在財政資金專戶進行收支,不存在去向不明的問題,但該單位存在編制財政預算不科學、未嚴格執(zhí)行“收支兩條線”的管理規(guī)定問題,該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對此負直接責任,建議給予其批評教育處理。
經審核發(fā)現,依據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《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》等規(guī)定,對存在隱瞞、截留、擠占、坐支、挪用國有資產收益的,應該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。同時,審核發(fā)現,土地補償款雖然一直在財政資金專戶進行收支,但支出渠道上,其中一項是“長期投資”,金額達9000多萬元,核查組未予關注。而該單位系全額撥款的事業(yè)單位,依據相關規(guī)定,事業(yè)單位不得使用財政撥款進行對外投資,如使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,應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,并履行申請、審核、審批等程序。因此,建議核查組針對上述兩個問題,進一步核實投資項目、投資過程以及審批程序等,在查明情況的基礎上再提出處置意見。
從適用條規(guī)上審核
問題線索往往涉及黨建、經濟、民生等領域,相關的黨內法規(guī)、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、政策文件較多,專業(yè)性較強。審核過程中,要注意全面了解,做到胸中有數、準確判斷。實踐中,容易出現由于對相關條規(guī)了解不充分,導致認定錯誤,或者對引用的條規(guī)依據理解不正確,導致適用錯誤。如,2019年某市某區(qū)紀委監(jiān)委監(jiān)督檢查部門對幾名已退休的黨員領導干部“帶彩”娛樂的問題進行初步核實。核查組認為,該問題屬實,但被核查人打麻將輸贏金額較小,屬于單純的娛樂活動,不構成賭 博的違法行為,公安機關未予處罰;且打麻將的地點在一家已停業(yè)的餐館,不屬于公共場所,依據該市2006年出臺的《關于禁止黨政機關干部參與賭 博活動等問題的有關規(guī)定》,建議對相關涉案人員給予批評教育處理。
經審核發(fā)現,上述問題雖查證屬實,提出的處理意見也較適當,但不當地引用了上述規(guī)定。該規(guī)定雖然對黨政機關干部參與“帶彩”娛樂活動作出禁止性規(guī)定,但其中第九條明確指出“黨政機關干部”指在職、在崗的黨員領導干部。換言之,已退休的不在適用范圍內。因此,審核時建議將原處理依據調整為該省省委《關于加強換屆后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意見》第十六條“禁止領導干部參與任何形式的‘帶彩’娛樂活動”的規(guī)定。
(作者:胡勝華 單位:湖北省武漢市紀委監(jiān)委)